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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作副教授受邀到我院做新锐学者讲座

日期:2023-09-19 点击数: 来源:

    2023年9月16日晚上,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举办的德法哲学青年学者系列讲座第四讲在东荣大厦904举办。本期讲座由中山大学哲学系刘作副教授主讲,讲座主题为“至善概念的内在结构及在康德伦理学中的位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韩志伟教授、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陈士聪副教授担任与谈人和评论人,外国哲学教研室晋运锋教授、伦理学教研室刘李副教授列席了本次讲座。讲座由赵雄峰副教授主持。



    刘作老师首先由康德“至善”概念当中所包含的幸福因素所产生的争议开始引入讲座主题。讲座的主体部分通过将康德意义上人的双重有限性与康德的德福一致问题进行综合考量,从而阐明其纯粹性道德当中隐含的张力。讲座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人的双重有限性;二、至善与人的有限性;三、至善概念的内在结构。



    第一,人的双重有限性。刘作老师指出,在康德实践哲学当中,人的有限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人的存在是有限的人需要追求幸福,幸福是人的意志的一个必然的规定;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他具有违背道德法则 的可能性,责任和义务的概念适合于人这样的有限的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这两个方面不能等同,在其后期的著作中,这两种有限性之区分才得以明确表达。人的这两重有限性,使得人作为理性的存在者,我们承认定言命令的有效性,但由于我们的意志受到偏好的影响,我们会违背定言命令, 做出违背法则的行动。第二,至善与人的有限性。刘作老师通过考察康德对斯多亚主义者和斯宾诺莎的评述,引入柏拉图《理想国》当中对道德环境的相关论说,结合H.阿利森与周小龙对康德道德哲学前后期阶段性变化的观点,试图给出一种融贯式解释。刘作老师进一步联系法权学说中的私人法权和公共法权的区别来说明促进至善的义务没有增加新的义务种类



第三,至善概念的内在结构。刘作老师批评了黑格尔对康德道德哲学的误读,指出康德在世时就通过与伽尔韦等人的论争来对其道德哲学当中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过回应。康德道德学说与经验主义伦理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不是关于我们如何获得幸福的学说,而是教导我们如何配享幸福的学说。刘作老师进一步介绍了克勒梅、巴德尔、F.马尔温德、克兰盖尔德等国外学者的观点。刘作老师的讲解条理清晰、思路流畅,引领听众们充分思考康德道德哲学当中人的双重有限性与道德纯粹性之间的张力问题。在刘作老师严谨专业的讲解中,讲座很快接近尾声。韩志伟、陈士聪、刘李三位老师就他们各自关心的问题与刘作老师进行了热烈的对谈。与会老师同学踊跃提问,刘老师一一给予了耐心细致的回应。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