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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资料室

借阅规则

参照吉林大学图书馆现行书刊管理规定,依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哲学社会学院资料室借阅规则。

一、哲学社会学院资料室服务对象为学院教职员工、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留学生。资料室图书库分为两类:流通书库和非流通书库,流通书库的图书可以借阅,非流通书库的图书仅限馆内查阅。资料室期刊库分为两类:现刊库和过刊库,均可借阅。

二、教师和博士研究生可借图书上限为10本,硕士研究生可借图书上限为5本,本科生可借图书上限为3本,借期均为4周。进修教师参照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参照本科生。借阅图书到期不能归还者,需到资料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2周。逾期不还,借阅系统将自动停止借阅。本院师生(包括进修教师、留学生)每人可借阅期刊上限为5本,借期为2周,不可续借。在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内到期的图书(或期刊)可顺延,但须在假期结束后1周内及时归还。

三、图书、期刊开架查阅,查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交还管理员。借阅人应爱护图书,不得圈点勾画。如有破损、撕毁或者丢失,请提供相同版本的书刊作为赔偿。

四、借阅人须将书包、大衣等放指定处,不得带入书库内。阅览区内要保持安静,维护室内清洁卫生。禁止接打电话、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五、教师调离本院或退休、学生毕业离校之前,须清还全部借阅图书和期刊。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