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不拘一格地选拔优秀人才,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同时也根据我院哲学学科和社会学学科的自身发展状况,我们申请在哲学和社会学两个学科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点。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以及我院自身情况,特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同时坚持综合考核小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成立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的“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工作。
2. 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秘书以及五名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 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评估。
3、综合审核专家组:全体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哲学、社会学),具体人选在综合审核前确定。
三、考生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
(1)符合《吉林大学2018年度博士生招生说明》中要求的博士生报考条件,学生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报考哲学专业考生,本科、硕士专业应为哲学专业;报考社会学专业考生,本科、硕士专业应为社会学专业。
2.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550分;
2)新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
4)新GRE成绩达到260分;
5)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做到熟练运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3. 学术成果要求:
本人独立发表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审核,可申请转为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四、申请程序:
1.报名:
1)“申请考核制”的博士考生向哲学社会学院提出申请,但同时须首先征得拟报考导师的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2017年12月10日—30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递交《报考吉林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考生按网上报名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之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3)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吉林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本办法等相关文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将申请表、登记表等相关申请材料特快专递(仅限EMS)至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同时发送对应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A913房间)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8215
E-mail:haitian@jlu.edu.cn
2.提交申请材料:
凡申请参加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申请表》;
2)《报考吉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需含博士期间研究课题来源、文献综述、主要研究内容、拟采用的研究手段、主要参考文献),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格式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2)电子材料须将填报完整的纸质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扫描形成1个PDF文件,连同填写好个人信息的《哲学社会学院博士报名信息一览表》(EXCEL)分别作为附件发送至学院报名邮箱。其中,上述材料除第3项和第8项外,PDF均须为对应原件的扫描版。电子材料名称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均为“网上报名编号+姓名+报考导师+硕士毕业院校+硕士毕业年级”。
3.学院审核: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老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审核小组。
2)审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审核小组根据考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入围考生名单被核准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和学院主页(http://zsy.jlu.edu.cn/)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综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从我院建立的试题库中选取;
(2)面试在综合考试中占较大比重,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考核过程中,申请人的陈述、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的提问、申请人的问题回答等,都将被录音保存,以备申请人请求复议时使用。同时,整个考核过程由专人负责书面记录。考核过程记录、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的考核成绩评定记录都将存档备查。
(3)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4)综合考核小组面试过程中要考察考生以下方面的内容:学习基础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博士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5. 拟录取审核: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招生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五、说明:
1.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名额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名额统筹使用。
2.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3.“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许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4.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决考生在招生中的申诉。
5.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及我院网站对考试进程的通知。
哲学社会学院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