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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6年度研究生笹川良一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7-06-26 点击数: 来源: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笹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及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研究生笹川良一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哲学社会学院、文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东北亚研究院、古籍研究所的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法(律)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型研究生。以上培养单位各推荐候选人1名,博、硕士不限,由吉大笹川良一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最终获奖者。

  二、奖励人数及额度

  共奖励3人,本年度奖金折合人民币14850/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

2.学位课成绩优秀,外语成绩优秀,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有担任主要团学干部经历者优先;

4. 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生有两篇及以上、硕士生有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

5.当前学历期间未曾获得其它校级社会奖学金。

四、材料报送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2017629日(星期四)前:

1.将纸版《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一式一份(附件1)、发表论文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鼎新楼415室)。

2.将电子版《研究生笹川良一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至wky@jl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