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秋季学期的研究生教学培养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要求
(一)开课时间
公共课程教学将于9月9日(第三教学周)起陆续开始,研究生各类公共课程开课周次见附件一。
专业课程教学将于9月9日(第三教学周)起陆续开始,具体开课时间由培养单位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二)排课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排课,并同时进行本单位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定工作。
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定工作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7日,指定研究生培养方案操作手册见附件二。
专业课排课时间为:8月26日9:00至9月6日16:00,培养单位排课操作指导手册见附件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内容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在安排研究生参加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课程学习后,方可组织研究生开展含重要危险源的课程学习和其他教学培养工作。
(三)选课要求
研究生入学后应根据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或导师小组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和相关课程、相关班级的授课信息进行本人的选课操作。
(四)选课时间
公共课选课时间为8月29日11:00至9月2日16:00。
专业课选课时间为9月3日9:00至9月7日16:00。
选课相关要求和操作指导详见近期的研究生选课通知。
二、教学检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应在本学期开课后及时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切实保障正常的研究生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三、实践教学(专业实践)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和管理本单位的实践教学(专业实践),应根据实践教学(专业实践)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确保实践教学(专业实践)质量。
四、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做好本单位的研究生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的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2.授课教师:积极做好授课准备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正式开课后应积极展开课程教学、任务布置、重视互动答疑等教学环节,在开课时应告知学生课程具体授课计划及考核方式。
五、其他
1.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教学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四,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分班情况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五,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进行专业课排课时进行避让,避免时间冲突。
2.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为学校内部网站,网站相应操作需要在校园网环境下进行。校外学生可按照网络中心相关指导登录VPN(网页连接为https://vpn.jlu.edu.cn/login)后进行选课操作。
联系人:杨哲 刘静远 联系电话:85166340 邮箱:PGedu@jlu.edu.cn
哲学社会学院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