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和《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复试、录取;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行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成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规范、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廉洁廉政、工作回避、考生作弊等监督检查,受理信访举报,违规违纪的调查和处理;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做好复试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和复试命题小组,成员由5人以上组成,由各专业硕士点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各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学院在招生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制定具体招生复试细则。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三、复试主要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复试主要方式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定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二)时间安排
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
1.资格审查:
2024年6月13日(周四):上午8:00-8:45,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908会议室。
2.专业课笔试:
2024年6月13日(周四):上午9:00-11:00,闭卷考试,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908会议室。
3.综合面试:
2024年6月13日(周四):下午13:30-16:00,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908会议室。
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线上通知,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四、复试内容、具体要求和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线下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复试内容包括: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笔试,参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闭卷笔试;
(2)综合面试:包括考生政治素质考察、综合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含小语种)。
2.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并制定统一的测试方式。专业课复试按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按笔试方式进行。
3.综合面试主要考核: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考教师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
(二)复试具体要求
1.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备查;
3.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原则上不能接听电话或者离开面试现场。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三)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其中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复试成绩÷3)×40%
2.总成绩为百分制。
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低于120分者,以及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关于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
六、纪律要求
1.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3.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按学校的原则、程序、规范进行复试,注意个人的言行仪表。遇到特殊情况须及时与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必要时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吉林大学校发文件,严格按文件的要求进行复试工作。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