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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首批吉林大学双创实践试验区的通知

日期:2017-05-08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吉林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校发〔2016271号),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完善创新创业实训体系,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进行双创实践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全校符合遴选条件(详见附件1)的学院均可申报,立项建设。

二、指导思想

试验区建设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体系综合改革,属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工程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重点项目。试验区建设全面贯彻“志高远、敢担当、基础厚、能力强、会创新、适应广”的育人理念,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引领,以制度建设为先导,以平台资源为支撑,以训练项目为载体,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培养的有机结合,推进交叉学科专业的深度融合,全面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试验区”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期满,学校进行建设成果验收,达到建设目标通过验收者,授予“吉林大学双创实践示范区”。“示范区”依照《吉林大学双创实践示范区建设方案》运行,并纳入学院日常实践教学工作,接受学校实践教学管理考核,推广改革成果。学校推进全方位交流与协作,共同提高示范区”建设水平。

三、建设目标

通过试验区建设,预期形成若干个国内一流的开放双创基地,并在以下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1.完善“双创”实践教育模式

创建面向全体学生、全方位、多层面的双创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以推动创意、创新、创业为目的,通过引导性创新训练项目、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名家讲座等途径,培养全体学生的探究志趣、催生创意形成;通过大创训练、科研训练、创新实验、各类竞赛,探索学科交叉融合、拓宽学术视野,与深化专业学科教育相结合,提升创新能力;通过创业大讲堂、创客沙龙、知行双创空间、创新创业实训平台,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创新创业加速平台等机制,加速成果转化、提供创业实践机会,扶持大学生创业实践。

2.完善配套教学制度与条件建设

完善双创教育制度保障;推进学业评价体系改革;开拓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国际化“双创”教育,探索国际化的双创实践机会;完善双创教育通识课程体系,构建并推广突出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挑战性学习示范课程体系;建设稳定的专业型双创教育师资队伍。

3.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取得显著成绩;校、院协同,共同开创系统、可行、引领的双创实践教育模式与实践经验。

    四、计划安排

首批“试验区”拟遴选5-7个基础好、队伍壮、动力强、进展快的学院,率先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广实践范围、提升育人成效,改革成果将作为全校乃至全国的典范予以推广。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学校对每个试验区投入运行经费,用于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教学与评价方法改革以及创新创业教育文化建设等工作。学校利用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创业实践平台建设,优先满足创新创业实践经费需求,优先安排试验区项目孵化。根据“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进程,适时扩大试验区建设。

五、申报工作

1.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3号),以及《吉林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校发〔2016271号),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围绕遴选条件涉及内容,对2013-20164年的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填写《吉林大学双创实践试验区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于2017529日,将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吉林大学双创实践试验区申报表》纸质版一式7份,佐证材料一式2份;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刘冬宇,邮箱liudongyu@jlu.edu.cn.联系电话85166413

3.研讨交流安排

教务处将安排工作研讨,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并在QQ吉大实践教学专享群(群号474031996)中通知。

 

附件:1.吉林大学双创实践试验区遴选条件

      2.吉林大学双创实践试验区申报表

 

 

 

教 务 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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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吉林大学双创实践试验区遴选条件.docx
2.吉林大学双创实践试验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