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9]26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9]9号)安排,学校决定于5月16日与17日下午开展2019年度吉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遴选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汇报答辩人选确定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吉教高办函[2019]5号)(附件1)文件规定,我校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限额650项,推荐国家级限额350项。
学校依据各教学单位有序推荐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1632项)和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14项)数额,经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推荐国家级347项、省级646项、校级639项,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推荐国家级3项、省级4项、校级7项。
学校依据各教学单位有序推荐申报结果,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按61.59%比例,确立各教学单位入选省级及以上项目993项;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推荐国家级3项、省级4项,省级及以上项目总计1000项。
学校依据各教学单位有序推荐申报结果,每个教学单位入选省级及以上项目数的16%(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为推荐国家级项目免答辩项目,合计158项;其余项目按49.5%的比例(小数点后四合五入)确立384项为推荐国家级候选项目,参加答辩评选确立推荐国家级项目189项。每个教学单位确定参加汇报答辩遴选国家级项目之前的排序项,将免答辩推荐国家级项目。
二、汇报答辩分组、时间与地点
按照参评项目所属学科与专业,考虑申报数额与项目参与人所在校区,创新训练项目汇报答辩分为十组,创业训练项目一组,分组汇报及答辩时间、地点如下:
第一组:哲学社会学院(8项)、文学院(3项)、新闻传播学院(5项)、考古学院(1项)、外国语学院(8项)、艺术学院(1项)、体育学院(4项)、法学院(9项)、行政学院(4项)、公共外交学院(1项),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3点,地点为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E区101室;
第二组:经济学院(12项)、商学院(20项)、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2项)、管理学院(11项),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3点,地点为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E区103室;
第三组:数学学院(3项)、物理学院(7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7项)、软件学院(10项),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3点,地点为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E区105室;
第四组:化学学院(14项)、生命科学学院(15项)、药学院(12项),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3点,地点为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E区107室;
第五组:公共卫生学院(11项)、临床医学院(24项)、口腔医学院(3项)、护理学院(7项),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3点,地点为新民校区第二教学楼2304室;
第六祖:汽车工程学院(19项)、机械科学与航天工程学院(10项),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下午13点,地点为南岭校区逸夫教学楼B区423室;
第七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4项)、交通学院(6项)、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4项),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下午13点,地点为南岭校区逸夫教学楼B区424室;
第八组: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1项)、通信工程学院(16项)、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16项),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下午13点,地点为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E区107室;
第九组:地球科学学院(7项)、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9项)、建设工程学院(10项)、新能源与环境学院(12项),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下午13点,地点为朝阳校区水工楼519室;
第十组:动物医学学院(5项)、动物科学学院(7项)、植物科学学院(8项)、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8项),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下午13点,地点为和平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组(14项),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下午13点,地点为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E区107室。
三、评审方法
评审采取汇报答辩方式,要求参评项目以PPT形式汇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内容(4分钟以内),回答评委会提问(3分钟以内)。不参加本次汇报答辩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评选标准
1.项目具有科学价值与应用价值(科学前瞻性、实际应用性)
2.项目组成员具备研究的理论基础(或通过自主学习,掌握理论知识满足研究需求)
3.项目的原创新(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实现)
4.项目具有创新性;
5.项目具备实施保障条件(实验仪器条件、实验环境、实施场所等)。
教 务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