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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长春市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7-14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市科技局《关于发布<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与资助方式

申报人可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所确定的研究方向,选择有关课题,围绕科技创新痛点、难点、堵点,着力研究解决制约科升科技创新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提供智力成果支撑,必须原题申报。

其中长春市科技创新发展报告(2022)、长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研究、长春市装备制造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额度分别为15万元、10 万元、10万元,一般课题每个项目支持额度5万元。项目采取事前立项、先期拨付70%项目资金,事后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30%项目资金的方式。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实施周期为 1 年,项目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

3.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人申报本年度新项目。

4.同一申报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项目申报人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申报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7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报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报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5.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项目申报人或参加人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惩戒期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的,不能申报本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6.项目申报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需要提前提供本单位相关证明),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7.申报人应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1.申报网址:http://www.cckjxm.com/

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截止至7月29日16时。申报书模板可在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1年8月3日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社科处。

四、注意事项

1.请项目申报人登陆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cckjxm.com/)进行注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经社会科学处审核后打印纸件。

2.项目申报人可自行注册账号,申报单位统一为:吉林大学(不能后缀所属学院或附属医院名称)。财务账号统一为:银行账号:16040250117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houshuli@jlu.edu.cn

 

网上申报操作技术咨询联系人:孙洪江

联系电话:88777251

 

附件:1. 2021年长春市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申报材料要求

3. 2021年长春市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项目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