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科技战略与规划研究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研究期限与资助额度
1.选题范围见《科技战略与规划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招标课题只能按原题申报,一般课题可参照研究领域,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2.项目执行周期时间统一为1年,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年 12月 31 日。
3.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招标项目 5~8 万元/项; 一般项目 3~5 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1.每个科技战略与规划研究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且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项。
2.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在编在岗教师,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3年内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的人员不能申报2020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无拖期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0年度所有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4.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依据项目支持发表的论文需要标注任务书编号。
6.同一单位不能将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项目,跨计划类别申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根据《吉林省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省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同一法人单位、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的,需在申报时作出说明。”未按要求提供说明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单位及个人记入科研诚信管理系统。
7.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有不良信用记录、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
8.信息系统自动不受理:超项、超资金限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申报人资格不符等项目;信息系统自动标记:信用记录不良、项目申报内容雷同等事项。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中心不接收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书不一致、申报材料无公章、超过申报截止日期、无正式推荐公函的项目。
9.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10.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有效期为2年界定。
11.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如填报的申报信息有误,不予修改,后果自负。
12.为减轻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负担,提高管理效率,本年度将继续对项目立项、中期评估、验收三个环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行抽查,对查出的诚信、违规等问题,将记入诚信记录,并追究相关责任。
13.以高校、科研机构等非营利性机构为主体承担的重点研发项目,专项资金分两次资助,即立项时拨付50%经费,其余50%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效果拨付。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jl.gov.cn),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站(http://www.jlkjxm.com),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式3份胶装装订成册,报送推荐单位盖章。
2.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单位汇总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送至社科处。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
1.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16时,纸件受理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8:30-11:30,13:30-16:00)。个人申报或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申报书模板可在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2. 联系方式:
1)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oushuli@jlu.edu.cn
2)吉林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 88975536(法规处)欧海杰
3)网上申报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431-89101521、89101522、89101523
4)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址:http://www.jlkjxm.com。
5)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二号楼北门一层(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内),联系人:周伟东,联系电话:0431-81818191、0431-81818192;邮箱:jlspps@163.com。
附件1:科技战略与规划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2: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