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学院教师扩大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国内学术会议,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经985创新基地和学院研究决定,对我院教师参加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予以资助,具体办法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资助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教师在研科研项目立项经费累计低于10000元(含10000元),教师个人科研经费年均不足5000元(含5000元)。
2、教师出席非本校举办的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向大会提交学术论文,被收录到会议论文集中,或作会议(包括大会、小组)发言,或会议论文公开发表。
二、资助范围与额度
资助范围为参加会议交通费与住宿费。资助额度上限为3000元。低于3000元实报实销,超出3000元,超支部分自理。
三、资助办法
教师本人凭会议发言证明(会议秩序册、会议议程等)或收入会议论文集证明或公开发表的会议论文提出申请,填写《哲学社会学院教师出席学术会议资助审批表》,报学院科研秘书,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凭会议通知及相关票据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四、其他说明
1、教师申请会议资助每年不能超过1次。
2、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98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社会发展理论研究中心
哲学社会学院
2008年12月31日
出席国内会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