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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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8-17 点击数: 来源:

哲学社会学院全体本科生: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逐步落实和国家资助力度的加大,根据《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09-2010学年本、专科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在籍本、专科学生符合《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减免学费办法》规定者,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二、由于我校资助渠道比较多,资助力度较大,今年学费减免的额度减少,因此本次学费减免原则上只减免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或家庭无经济来源者。

三、在同等条件下,学费减免要向震区和洪涝灾区的学生倾斜。

四、被减免者必须是重点关注对象(灾区学生除外)。

五、必须确保学费减免到人。

六、书面材料主要包括:学生本人写的减免学费申请、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由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等。

七、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将各学院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选出拟减免学生名单。

八、学生工作部将拟减免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

九、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8月18日下班前将所需书面材料交到学工办。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8月16日

附 件: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