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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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0-01-27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社会科学处将对我校200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项目范围

200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种子基金项目、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二、项目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3、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5、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

三、项目检查办法

1、本次项目检查采取书面审核的方式进行。

2、项目负责人填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及阶段性成果复印件各一式1份。

四、评价标准

经过中期检查,将各级各类项目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参考评价标准如下:

1、优秀:完成合同约定预期成果的半数以上,经费使用比较合理,能够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2、合格: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可能需要延期完成研究任务。

3、不合格:无阶段性成果,无法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学校将按项目中期检查等级,决定是否继续拨付研究经费,对于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本单位汇总的中期检查材料及《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含电子版)报送到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钟鸣 刘坤 电话:85166117

E-mail:zhongming@jlu.edu.cn

详见校内通知http://oa.jlu.edu.cn/cache/20101/show163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