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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吉林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0-12-02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语委《关于印发吉林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及项目指南的通知》(吉语委办字〔2010〕1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十二五”期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工作,促进社会语言生活的和谐发展,现开始受理吉林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十一五”期间我省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省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结合我省语言文字应用实际,有针对性开展研究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突出基础,重视应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取得了新进展。我省师范类院校对普通话教学、汉字书写等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研究与培训方面开展了深入研究,研究成果对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发展动力。2.强调理论,指导应用。体现在方言研究与推广普通话紧密结合,语言理论研究与对外汉语教学、民族地区双语教学研究相结合。3.强化重点,突出应用。普通话培训测试理论、测试实践、测试教材、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测试等均有突出成果。4.追求科技,倡导普及。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进行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以吉林语言文字网为龙头,多家高校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网页)。逐步构筑起语言文字工作信息交流、宣传咨询的网络平台,扩大了宣传阵地,实现了宣传方式的不断创新和宣传领域的不断拓展。5.走向民间,调查研究。各地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高校重视对当地语言生活的调查研究。针对方言、外语、网络语言使用等社会热点问题深入探索研究,积极引导社会语文生活健康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面临的形势

未来五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我省面临着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和谐吉林的战略任务。国家和我省总体形势和发展任务的变化,给我省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提供了新机遇。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需要加快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同时,也需要妥善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对社会语言生活加强监测、研究、引导和有效管理;优先发展教育,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建设人力资源强省,需要提升民众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需要开发利用好丰厚的语言文字资源,充分发挥语言文字作为文化载体和文化组成部分的双重作用;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需要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应用的各种关系,构建与和谐吉林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语言文字工作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即将进入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社会高速发展,基础教育全面普及,媒体传播覆盖广,交通通讯更加发达,人口流动量加大、流动半径加大、流动速度加大,信息化的技术成果介入生活的各个领域,语言之间的交流碰撞频繁,我国社会语言生活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期。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面临新机遇和新课题。保护、开发中华语言资源,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成为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成为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十一五”期间,我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国家对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例如:1.科研经费筹措困难,科研经费投入严重不足。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的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程度不高,信息化水平不够,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3.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仍然薄弱,区域不平衡明显、城乡差别较大,语言文字工作在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完善。4.应用语言学的学科建设比较薄弱,应用语言学人才比较缺乏。

三、“十二五”科研规划立项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为主旨,加强我省的语言文字行政管理,提高我省应用研究的服务能力,开创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

四、“十二五”科研规划立项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配合《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科学布局我省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工作。布局我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原则:一是加强政府的支持和监管力度。二是发挥高校和地方研究机构的科研优势。三是重视应用研究,鼓励交叉研究,促进应用语言学科的健康发展。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类型

“十二五”科研项目分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重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为5000-10000元,一般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5000元。其中重大项目的资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采取项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方式进行;部分项目采取任务下达的方式进行。

自筹资金项目由申请人根据《吉林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二五”科研规划及项目指南》自拟题目申报,立项后与资助项目享受同等待遇,且首批到账自筹资金不少于10000元。

2、申请条件

“十二五”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每个项目只确定一个项目组长,项目组长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应有良好的学术声誉;

(3)必须从事实质性研究,并能承担起组织、领导责任。

3、申报人可填报《吉林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书面稿一式七份及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10年12月8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书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0年12月2日

吉林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指南.doc

吉林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