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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大学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11-11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吉林大学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0-11-10 11:14:16 字号:

各校区教务办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分社〔20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0年11月15日至18日进行。

二、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对此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各学院教学秘书要具体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组织本学院学生提前填写“机读卡”相关信息,避免学生在拍摄现场临时填涂,耽误拍摄进度。填涂内容必须准确无误,确保学生基本情况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2. 通知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必须全部在校参加拍摄,非2011届毕业的本、专科学生一律不准参加拍摄。

三、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5号文件精神,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按每人16元(摄像15元,机读卡1元)收取。如机读卡填涂错误,需交纳一元钱机读卡工本费换取。

四、拍照前请仔细阅读机读卡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以下信息(务必填涂正确,否则查不到电子图像):

1. 所在院校名称:吉林大学XXXX学院,不能写简称(吉大),同时必须在学校名称后面标明所在学院名称。

2. 地址: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各校区教务办公室。

3. 院校代码(全校统一):10183

4. (院)系代码:按本学院代码填涂。

5. 姓名及区位码:按汉字区位码表查寻。

在汉字区位码表查不到的字请在此字旁标注拼音,小方格内填4个零涂4个零。少数民族名字多于四个字的,只将名字写在姓名栏内,不用填涂编码。

6. 学号:必须按本人实际学号准确填写

7. 学历类别:普通本科生或普通专科生

8. 所在校别:普通高校

9. 性别:男(女)

10. 身份证号码:从左到右正常填涂,务必涂写清楚正确(15位或18位号码)。

11. 所有项目从左到右填涂,左侧不留空格,不许涂抹。

12. 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录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五、具体拍摄日期、地点:

拍照日期:2010年11月15日(周一)至18日(周四)。

拍照时间:早7:50开始,下午13:20开始。

拍照地点:各校区教务办自行安排。

六、补拍事宜:

对于因故不能参加此次拍摄的2011届毕业生,按以下要求参加补拍。

1. 补拍时间:2011年3月17日-4月15日每周五下午14:00-16:00 。

2. 补拍地点: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

3. 补拍费用由新华社现场收取,收费金额以新华社规定为准。

4. 新华社负责人:高崇主任 电话:88463076

七、各校区拍摄日期安排:

第一组摄像日程安排:

前卫校区:2010年11月15日(周一)至17日(周三)

南湖校区:2010年11月18日(周四)上午

应用技术学院:2010年11月18日(周四)下午

第二组摄日程像安排:

朝阳校区:2010年11月15日(周一)

南岭校区:2010年11月16日(周二)至17日(周三)

新民校区:2010年11月18日(周四)上午

和平校区:2010年11月18日(周四)下午

吉林大学教务处

20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