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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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1-01-13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706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与项目类别

2011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组织开展有关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着力为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

2011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安排分为三大类:重大项目(重大公开招标项目、重大邀标项目和合作项目)、面上项目(经费自筹类)和出版项目。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数量为:重大公开招标项目2项、合作项目1项、面上项目3项、出版项目3项。

二、项目指南

(一)重大项目

2011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分为重大公开招标项目、重大邀标项目和合作项目。

重大公开招标题目如下:

(1)科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评价方法和体系研究

(2)清洁生产与低碳经济的技术体系研究

(3)绿色消费方式及引导、扶持政策研究

(4)以信息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重大问题研究

(5)城市群发展中的区域创新中心建设研究

(6)我国公共科技政策与政府科技管理前瞻性问题研究

(7)创新型人才流动和评价机制研究

(8)新一代网络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重大公开招标项目的申报题目必须与上述题目相一致,具体研究内容由申报单位拟定。科技部将对申报题目组织专家进行网上初步评审。对通过网上初步评审的项目,科技部再组织会议答辩,选择项目承担单位。

重大邀标项目,主要是由有关决策部门提出的具有保密性质的项目,参照科技部科技项目保密规定的要求,由科技部确定选题并邀请有关单位申报。受邀单位须在指定时间内将书面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科技部。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答辩性会议评审。

合作项目,主要是由各地方、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重大需求,与科技部协商确定选题,参照重大邀标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合作项目要求各地方、部门应在立项后保证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

(二)面上项目(经费自筹类)

由于科技计划经费调整的原因,2011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将暂停受理国家经费资助类的项目。各地方、部门可以推荐有资金支持、符合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研究方向的项目申报经费自筹类项目。面上项目的选题方向是:

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问题。

2.科技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

3.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4.软科学理论与方法重大问题。

面上项目采取专家网上评审制度,择优选择项目给予立项。

(三)出版项目。

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各地方、各部门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及其他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出版。

三、申报注意事项和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负责人限1名(合作项目除外),相同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在研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的不能申报。

2.项目申报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按照有关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填报资助金额。出版项目申报负责人要保证出版的成果没有知识产权纠纷。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3. 请申报教师下载填写申报书,先填写一式一份,经科技厅初评通过后,再登录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http://program.most.gov.cn) 实行网上申报。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月28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同一单位申报同一类别项目如超过两项(含两项),请排序后上报。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8697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