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2-2013年科研成果奖励(第一批)核定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汇总表予以公示(见附件),请认真核对。如发现错误,请及时与“985”基地科研办公室(匡亚明楼429室)联系。联系人:郭夏,联系电话:85166363。
      如无问题,请尽快将报销票据严格按学校财务部门要求粘好,并在经办人处和每张票据上签名,交至985基地科研办公室(匡亚明楼425室)。联系人:朱文君,联系电话:85166363。
      报销注意事项:
      (1) 报销经费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图书资料费、打字复印费、出版费、办公用品费等。原则上办公用品费不能超过总经费的30%;
      (2) 同一台出租车同一天内不允许出现连号发票;
      (3) 发票超过千元需转账(含连号发票);
      (4) 会议费需提供会议通知,出版费需提供出版合同;
      (5) 设备费需办固定资产,请提前自行到设备管理处办理;
      (6) 奖励经费需在2013年9月1日之前报完。
                           
                                                      哲学基础理论创新基地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