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2014年(重点培养阶段)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5-04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精神及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㈠申请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原则上应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可适当放宽到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㈡入选我校其他部门的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员,资助强度低于本培养阶段的,可申报本培养阶段人选。

二、选拔限额

学校每年选拔《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100人,根据各学部青年教师人数,确定各学部推荐限额如下:

㈠人文学部:15

㈡社会科学学部:6

㈢理学部:16

㈣工学部:13

㈤地学部:13

㈥信息学部:8

㈦白求恩医学部:22

㈧农学部:7

各学部应在学校分配的限额中,单独列出1至2个名额用于支持交叉学科青年教师成长。

三、资助金额

《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入选教师为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的,学校每人每年支持经费3万元;入选教师为其他学部的,学校每人每年支持经费6万元。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论文出版、项目申报、专利申请、国内或国际学术交流等。

四、选拔程序

㈠个人申报

由青年教师本人填写并向所在中层单位提交《< 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申报表》,进行个人申报。各中层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业绩成果原件)进行审查。

㈡单位评议推荐

各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填报《< 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有序推荐人选。

㈢学校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中层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

㈣学部拟定人选

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对各中层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产生拟定人选。

㈤公示拟定人选

对各学部评议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㈥学校确定人选

经学校审议,正式确定人选。

五、时间安排

㈠4月29日——5月9日,个人申报。

㈡5月12日——5月22日,单位评议推荐。

㈢5月23日——5月25日,学校资格审查。

㈣5月26日——6月8日,学部拟定人选。

㈤6月9日——6月11日,公示拟定人选。

㈥6月11日后,学校确定人选。

六、其他

㈠《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精英培养阶段)人选选拔工作学校将另行通知。

㈡本次申报业绩成果的起止年限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㈢各中层单位请于2014年5月2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报送材料包括:

⒈《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

此表需经中层单位排名后有序上报,需报送原件及电子版。原件要求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亲笔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要求文件以中层单位全称命名,并不得改变此表的文件类型及单元格格式。

⒉《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申报表

需报送原件、电子版及复印件。原件要求需签字、盖章的部分应齐全;电子版要求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复印件要求将此表1、2页合并,3、4 页合并,依次类推,全套表格用A3纸复印20份。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箱:quyuji@jl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820室

附件:1、《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2、《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

3、《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申报表(人文社科类)

4、《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申报表(自然科学类)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