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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

日期:2014-10-13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
检查暨确立2014年春季立项项目等级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4-10-13 9:29:19 字号:

校教字〔2014〕82号

各项目按照学校要求上交表格时间:10月20日下午2点东荣915室,学院答辩时间为10月22日下午1:30,地点在东荣904、908,望关注!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2〕5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公布2014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和校级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校教字〔2014〕38号),学校定于2014年10月20日至31日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暨确立2014年春季学期立项项目等级,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各级各类在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项目组成员的精力投入情况及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

3.项目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4.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

5.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

1.学院自检

自检工作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在研项目向学院“工作组”提交《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一式三份,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各学院“工作组”根据学科性质与特点,制定项目检查评分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项目的选题、教师指导、团队合作、项目进展、师生精力投入、实验条件保障程度等多方面进行评价,在《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学院检查意见”栏填写检查意见(不少于50字)。

对选题过大过难或空泛,本科生难以把握,不利于自主学习实验的课题,以及指导教师不重视,实验条件无保障,团队合作不顺利的课题,应予以终止。

项目如需变更,须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

各学院将项目检查标准、学期检查汇报答辩时间与地点于10月20日下班前报实践教学科,邮箱:liudongyu@jlu.edu.cn.

2.学校检查

学校将按学部(或相近学科)组织专家组,对学院的自检结果进行复查。

四、确立2014年春季学期立项项目等级

根据《关于公布2014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和校级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校教字[2014]38号)要求,2014年立项项目继续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学院“工作组”依据自检结果,有序推荐“国家级候选项目”和“校级候选项目”,“国家级候选项目”的推荐数量不能超过“国家级培育项目”数量,填报“2014年度国家级及校级候选项目推荐总表”(附件4)。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评审确立国家级资助项目、校级一类资助项目与校级二类资助项目,以及学院资助项目。

五、时间安排: 1.10月20日至24日,学院自检。10月27日下班前学院将《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一式三份),《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学院学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2014年度国家级及校级候选项目推荐总表》(附件 4)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至liudongyu@jlu.edu.cn。

2.2014年10月28至31日,学校复检。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

2.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3.2014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1—2013年度学期检查汇总表

4.2014年度春季立项项目推荐国家级及校级候选项目汇总表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1.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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