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吉林大学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4-10-10 15: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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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4〕79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扩大学生合作培养空间,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5]85号)、《吉林大学本科考试有关工作细则(2011修订稿)》(校教字[2006]10号)及《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09]66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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