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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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5-04-15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夯实思想理论基础,提高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打造我校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现开展 “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和历史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综合优势,结合我国廉政建设实际开展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努力推进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内涵发展。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万元。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1. 成果形式: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或著作。结项成果若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咨询报告)”,须有至少有2项成果符合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等级分类中的C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若有结项成果符合B类及其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对结项成果数量的要求);结项成果若为“著作”,要求公开出版或其书稿由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并于六个月内正式出版。

所有成果须标注“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课题名,编号:×××)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2. 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若以专著形式结项可为2-3年。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 凡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干部,均可申报。

2.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3. 申请人依据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4. 已承担“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五、项目立项和管理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名单。项目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项目管理。申请人应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六、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申请人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附件4)汇总后报送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连永超

联系电话:85166119

电子邮箱:lianyongchao615@163.com

地 址:东荣大厦1205办公室

附件:1. 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2. 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

3. 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4. 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一览表

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社会科学处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吉林大学2015年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2: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论证活页.doc

附件4:申报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