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吉林大学关于实施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5-12-31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关于实施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5-12-31 10:17:14 字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吉林大学关于创新创业改革的实施方案》,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丰富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学校决定实施“系统化本科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计划”并开展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1.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2.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丰富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面向全校相关专业本科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案例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3.改革创新创业教学方法、强化创新创业团队建设,注重课程的实用性和实践性,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组织与实施

  教务处负责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制订课程建设计划和遴选、评价标准,分类指导和组织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应用。

  学院是课程建设的主体,要按照课程建设要求,组织课程选题、教材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确保课程质量,并积极向学校推荐课程。

  三、建设内容

除新建课程外,申报课程须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的好评和认可。

 (一)研究与学习方法课(需为新创建课程)

培养学生科学研究能力,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课程,如创新思维课、创新技术与方法、新生研讨课、组织行为与领导力课程、学科导论与职业规划课等,支持每个学院面向各个学科大类开设一门学科导论与职业规划指导课。该类课程应为新创建的课程。

(二)学科前沿课(需为新创建课程)

培养学生科学的探索精神和批判意识,了解和掌握学科发展前沿的专门课程和系列专题课程。该类课程应为新创建的课程。

(三)创业基础课

创新创业必需的基础知识类课程,一般为学科类课程,如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商务谈判等方面的理论或实务课程。该类课程须为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设的课程。

(四)创业指导课

指导学生站在实际创业者的立场上,学习什么是创业和如何创业,对创新创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包括创新创业意识、领导力、有效领导等行为科学方面的课程。该类课程应紧密联系创业实践,重视解决创新创业中的实际问题,使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掌握创新创业理论,以及具体的创新创业技能技巧,并能实施具体的创新创业行动规划。该类课程须为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设的课程。

(五)创业实训课

按照创业活动项目和特定的活动方式,在教师指导下,用类似创业活动的方式,使学生获取间接的创业经验,感知创业管理,把握创业方法等方面的创业项目课程或活动课程等。该类课程须为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设的课程。

(六)创业实践课

通过现实或模拟的创业实践活动,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触和体验创业过程,包括模拟创业和创业实践两种类型。模拟创业课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虚拟的创业训练或虚拟创业公司,经历创业的全部业务流程,从创业项目选址、资金筹集、团队组建、企业运作与管理、市场营销等全过程的课程。创业实践课是利用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以及通过校企所合作,让学生参与企业的营业与管理的实践类课程。该类课程须为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设的课程。

(七)创业案例课

依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按照不同学科大类,以创业典型案例为载体所创建的创业案例课程。该类课程须为面向全校开设的课程。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学校对列入创新创业课程建设计划的课程,作为“吉林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立项项目。学校为列入建设计划的创业类课程,根据课程类别每门给予1-5万元的建设经费。对于其它新建课程,将根据课程开设情况,按年度给予课程一定的建设与运行保障经费。

2.鼓励各学院支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课程的培育、建设和应用。

3.推进创新创业在线课程建设,有针对性地实施慕课建设,开展混合式、探究式教学方法改革。

4.学校择优推荐省和国家的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并给予成果奖励津贴。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途径

  课程教学团队向学院申报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经学院遴选后向学校教务处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分批列入建设计划。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课程申报团队于2016年1月15日前填写“吉林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材料发送chengyin@jlu.edu.cn。申报咨询电话:教务处85166422,联系人:刘成荫。

  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课程的遴选、推荐和建设工作,有重点地建设一批体现学院教学水平的创新创业课程。

  

附件:吉林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请书

教务处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
  1. 吉林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申报书.doc
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