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校区(含地学部、农学部)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含重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含重修)课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务科 发表于2015-12-09 15:03:13 点击:1384
中心校区(含地学部、农学部)各教学单位:
现将本学期2015级、2014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两门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公布如下: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2015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试工作定于2016年1月13日(周三)下午15:30—17:30进行,考试形式为开卷。中心校区重修考试不单独安排考场,请到本学院考场进行考试,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地学部、农学部考场安排详见附件。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2014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考试工作定于2016年1月11日(周一)下午13:00—15:00进行,考试形式为开卷。中心校区重修考试不另行安排考场,需重修的同学请到本学院考场进行考试,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地学部考场安排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按照《吉林大学本科考试有关工作操作细则》(校教字[2006]10号)的要求安排监考人员。本次考试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中心校区每个学院派出一名正监考,其余正副监考均由相应的学院根据考场数派出;马克主义学院为地学部每个学院派出两名监考,其余正副监考均由相应的学院根据考场数派出;马克主义学院为农学部每个学院派出一名监考,其余正副监考均由相应的学院根据考场数派出。请各学院务必安排好副监考准时参加监考工作。
请各学院在2015年12月20日前将各考场的人数安排以及重修学生人数上报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85151045。
教务处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