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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吉林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8-29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189月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年度和2017年度立项计划已完成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及工作要求

1.提交结题申请

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96日前登录“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ptms.jlu.edu.cn),在大创项目管理模块提交《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在课外培养计划模块提交发表的文章、专利、作品、应用成果及佐证材料。

2.学院结题验收
 
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织专家(五位以上)审查《立项申请书》、《学期检查表》、《结题鉴定书》、工作笔记、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等成果材料,给出结题意见;

2)学院“工作组”对尚未确立等级的校级项目进行分级,等级分为校级一类、校级二类,“校级一类项目”和“校级二类项目”的比例为11

3)学院“工作组”有序推荐优秀候选项目。国家级项目按20%的比例推荐候选项目,校级项目按10%的比例推荐候选项目。

3.学校结题验收工作

1)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2)创新训练优秀项目评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3)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2018910日各学院“工作组”完成本单位项目结题工作,911日前将推荐优秀候选项目材料报送教务处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科(中心校区鼎新楼A334室)。

附件: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

   

 
 2018   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