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与长春市民政局建立民政工作教学研究联合体
5月26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与长春市民政局签署了共建民政工作教学研究联合体协议。哲学社会学院与长春市民政局及所属6家单位的院地合作全面启动。
哲学社会学院副院长田毅鹏主持签字仪式。仪式上,哲学社会学院院长贺来与长春市民政局局长李旸代表双方签署了“共建民政工作教学研究联合体”协议书。贺来院长还分别与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长春市救助管理站、长春市军休中心、长春市社会福利院、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长春市二道区东站十委社区签署了“共建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实习、实践基地”协议书。在致辞中,哲学社会学院院长贺来、长春市民政局局长李旸分别从社会学学科教学科研及民政实际工作的角度阐述了双方合作的重要意义;吉林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杨洪秀肯定了共建教学研究联合体的院地合作形式对于吉林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作用。仪式上,哲学社会学院贺来院长、孟秋丽书记、张金荣副书记、邱琳副院长、吉林大学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付坤科长为李旸局长等长春市民政系统10位人员颁发了哲学社会学院兼职教授、兼职导师的聘书,并为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等6家实习、实践基地单位授牌。
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着工作范围扩大化、民众需求多元化、工作方式专业化等新形势和新问题,民政部门需要更多地学习借鉴社会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实现新突破。与之相对,社会学及相关学科也迫切需要从实际工作和社会实践中汲取、积累相关经验,检验、创新专业理论,提升教学科研质量和人才培养的水平。基于上述共识,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与长春市民政局决定建立“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长春市民政局民政工作教学研究联合体”。
此次签署的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共建6家社会工作实习、实践基地;人员互聘;共同研究;业务咨询与培训。双方决定,仪式后即启动长春市民政系统社会工作师首轮继续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