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校 2026 年接收直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 简称“推免生”) 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及我校招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推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 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 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正公开, 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 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
2.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学院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组成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
4.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按照《吉林大学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和学院其他要求,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并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5.学院健全监督机制,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和利益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的,不得参与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
三、接收推免工作的基本要求
参见学院主页“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26年接收直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的通知”要求。
四、学院复试准备工作
1.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各类工作小组。
2.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 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工作办法包括复试时间、地点、程序、方式、复试要求,投诉及举报受理渠道及其他相关规定。工作办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方便考生查询。
3.确定参加复试工作人员
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 规范其工作行为。
4.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须与学院签订廉洁自律 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5.组织推免生资格审查
学院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推免生进入复试的通知。
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推免生及时通报考生本人。审查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吉林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
(5) 申请直博生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单位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五、面试时间及方式
1.线上面试时间:2025年9月20日周六上午8:30
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及分组,将在报名QQ群内通知,请关注!
2.复试名单
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面试名单如下(哲学参加过今年七月份校园开放日学生除外):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4人
周时东,崔鑫昊,刘奇峰,邢学正,
政治哲学专业:1人
李飞扬
科学技术哲学:1人
雷思雨
社会学专业:2人
侯佳雨,税志鹏
体育社会学专业:3人
白雨涵,陈小丫,王新蕾
社会心理学专业:1人
赵嵘宽
社会保障专业:2人
王珂儿,许霞敏
3.考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形式为线上面试综合考核。
面试综合考核包括:外语能力、研究计划陈述及问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小组面试过程中考察考生以下方面的内容:学习基础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能力占30分,研究计划陈述及问答占70分,总成绩100分。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总分低于60分不录取。
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4.考试过程要求
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六、录取工作
学院严格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 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复试结束后,将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在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三天。
学院申诉电话:0431-85168727。
八、实施与解释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哲学社会学院直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本办法由哲学社会学院直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哲学社会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