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助教”“助管”选聘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本着自由申报、公开竞聘、择优选拔的原则,哲学社会学院特制定“助教”“助管”选聘管理办法。
1、选聘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选聘范围
申报哲学社会学院或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
3、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有申报意向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时间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申请。
(2)、学院考核。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进行面试。每名研究生陈述不超过5分钟,陈述内容包括个人自然情况、申报理由及工作设想。
(3)、考核结果报学院选聘工作小组审批并上报。
4、助教岗位职责
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参加考务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及其他教辅工作。
5、助管岗位职责
协助学院研究生秘书,承担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哲学社会学院
200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