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25日受理答辩申请,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申请者需填写《博士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经导师签字后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2、9月25日-10月9日打印论文,并上交论文简装本30份(其中盲审论文5本),《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5份,论文评审费、邮寄费及回邮费1300元。计划外研究生必须在9楼复印室打印论文。
4、11月5日审查学位材料。在系统中用16开纸打印一式两份《学位申请书》《导师意见表》《学位审批表》《思想政治鉴定表》等材料,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到研究生办公室办理审查手续。
5、11月15日召开学科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最终答辩名单
6、11月15日-12月5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及分组另行通知) ,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7、12月8日前交精装本论文6份,《学位审查表》和3000字《中文摘要》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