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校2009年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安排,为确保2009级研究生住宿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吉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条例(研究生住宿部分补充规定)》中相关条例与规定,对本单位2009年申请延期答辩且需继续在校住宿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2006级委托培养和定向博士研究生(四年制)的住宿人员名单进行统计汇总,并请于2009年6月1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学生工作部。(我院研究生需在6月5日前向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有欠费者不再安排住宿)
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的住宿名单进行汇总,统一安排床位,并将延期答辩博士、硕士研究生住宿安排情况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收取住宿费用。逾期未报延期答辩住宿的博士、硕士生床位,按照毕业生离校、空床位处理。
具体要求如下:
1、请详细填写“2009年吉林大学延期答辩学生住宿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一),将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syz@jl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延期答辩学生住宿名单”;
2、对于本次集体统计申报遗漏并需要补报的延期答辩住宿学生,请填写“吉林大学延期答辩学生住宿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于6月31日前依据程序办理相应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请各单位充分发挥学生个人邮件系统的作用,使信息到人,以保障每位有继续住校要求的延期答辩学生的利益。
附件一:2009年吉林大学延期答辩学生住宿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二:吉林大学延期答辩学生住宿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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