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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学院2022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2-10-19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田毅鹏

副主任委员:赵    曲红梅

         员:白    赵雄峰  董运生  李晓玲  董才生  

                   李艳艳  张彦彦  高玉林  傅瑜慧        

二、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三、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5)评审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四、评定标准

(一)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标准(满分100分)

1、学业成绩(50分)

本学年选课考试成绩/所选课程数×50%(备注:本学年选课成绩为本学年应选课程成绩,少选课程则按照本学年应选课程数计算,开题成绩计入当年所选课程成绩)

2、科研成果(25分)


评定标准

分值限定

1


学术论文(本专业领域)


论文在CSSCI、SSCI或EI刊物上发表,符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表(上限25分)

一作或除导师外一作25二作20若为通讯作者,文章成果也可算为吉林大学

国内核心期刊遴选体系(北图、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科学报、万方)论文(上限20

一作或除导师外一作20二作15

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限5分)

一作1分/篇

在其他全国公开刊物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上限5分)

一作1分/篇

2

课题项目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调研项目、实践项目,以结项为准,未结项项目若项目负责人为毕业年级可加分(上限15分)

国家级、省级负责人15分,第二参与人6分,第三参与人3分

市级、校级负责人10分,第二参与人4分,第三参与人1分

3

学科竞赛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竞赛体系”确定的校级以上竞赛,队员仅限证书署名前三名(上限10分)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省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4

获奖

国家一级、二级学会或研究会评奖(上限10分)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备注:1.参评论文发表时间、项目立项时间应严格在评奖的时限段内;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出版期刊为准,用稿通知、用稿证明、样刊无效;

3.期刊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报刊理论版(报道、短讯等不列入)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

4.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

3、思想品德(10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校荣院,无不良行为;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每学期开学初按时返校并按规定时间准时注册;

4)按照教学安排保证上课出勤率,按时提交作业,完成规定学业;

5)遵守科学道德学术规范,无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6)因特殊事情不能返校或者离校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学校规定及时打卡、及时汇报情况;

8)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违章用电等违纪行为。

注:以上所列8条如有不符合者,思想品德项评定扣10分。

4、日常表现(15分)


评定标准

分值限定

1

志愿服务

在学术会议、校内外活动筹备中担任志愿者提供佐证照片,若有多个志愿服务证明,同一单位、项目、地点的服务只记一次分每次0.1分

2.5

2

抗疫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担任志愿者(含蓝马甲志愿者)志愿时长1-10小时1分,11—50小时2分,51—100小时3分,100以上4分

4

3

参加活动

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参加院讲座导师工作坊学术活动每次0.1分

4

4

学生服务

各类学生组织中任职满一年(改选除外),担任党支部负责人、班长、团支书(0.5分)、班委支委校院学生组织成员(0.1分)

0.5

5

荣誉称号

吉林省优秀研究生、长春市优秀研究生、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4分)

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1.5分)

吉林大学优秀团干部、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1分)

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0.5分)

4


(二)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标准

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评定,推免生均可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博士研究生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

五、名额分配

根据各专业研究生人数的40%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确定各专业分配名额。

  六、评选程序

1)申请同学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

2)学院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3)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填写《哲学社会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评分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填好后交给各班负责人;

4)各班成立“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党支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学生代表组成;

5)班级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分配名额,按照得分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初评人选;

6)班级将初评人选名单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七、日程安排

1)10月15日—16日,制定“哲学社会学院2022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2)10月17日—18日,听取学生建议,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

3)10月19日—21日,实施细则进行公示;

4)10月22日,学生网上申报,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各班成立“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5)10月23日—25日,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将评分表及相应佐证材料交给各班负责人;

6)10月26日—27日,班级评选工作小组进行初评,初评人选名单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

7)10月28日—11月4日,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8)11月4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哲学社会学院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