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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度研究生“大陆汽车电子长春人才培养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4-04-15 点击数: 来源: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大陆汽车电子长春人才培养奖学金”是由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设立,为做好该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及自动化专业、汽车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及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通信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等相近专业;

2.接受学历教育的2年级硕士研究生(两年制的推荐1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金额和名额

奖励人数:7人;

奖励金额:每人6000元人民币;

获奖比例:推荐比例为1:3,每个培养单位推荐3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1.学位课成绩优秀,当前学历期间荣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或者有一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且发明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或除导师之外前三位发明者);

3.当前学历期间未曾获得社会奖学金。

四、申报材料

被推荐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附件1);

2.《申报奖学金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

3.申请人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4.发表学术论文杂志原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证明。

五、评审程序

1.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研究生进行初评,确定获奖候选人;

2.研究生院对候选人进行初评;

3.大陆汽车电子长春人才培养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对申报学生进行最终评选。

六、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8日下班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及优秀研究成果原件报送研究生管理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wei2010@jlu.edu.cn。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1: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2:申报奖学金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