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

日期:2014-04-15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的通知》(学位[2014]4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的通知》(学位[2014]5号)等四个文件。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贯彻落实。另外,学校将依据上述文件精神陆续修订或制订相关文件,落实相关要求。

吉林大学学位办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

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