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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08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05日 17:45   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吉林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9月份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3.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者优先,抗击疫情一线人员优先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评审细则,采取材料评审或网上答辩等形式评选。评奖名额分别按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计算。

各单位须在612日(星期五)前评选结束,组织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可申请项目列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栏进行申报。在学院网站和毕业年级研究生群公示拟获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不少于5日。

各单位务必于617日(星期三)前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打印《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19日(星期五)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南区鼎新楼A407室),研究生工作部在校内办公网公示各培养单位拟获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各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负责该奖项的组织实施,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若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无效。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85168065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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