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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13 点击数: 来源:

校发2020373


校内各有关单位:

学科评估是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开展的,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全国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2020 年 11 3 日,学位中心公布了《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正式启动。11月10日,学校收到《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为做好我校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聚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建设,以本轮学科评估为契机,发挥评估的诊断功能,全面检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贡献、学科建设成效和改革创新成效,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聚焦立德树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价值导向,以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为基本方法,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建设水平。

突出诊断功能。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升,通过学科发展纵向分析和横向比较,总结阶段性进展,查找结构性短板,呈现优势与不足,助力学校学科专业体系优化和学科内部治理能力提升。

强化分类评价。以一级学科为单元,突出特色,体现优势,强化“代表作”和“典型案例”评价,充分体现办学定位与特色贡献。

彰显学科优势。突出我校学科建设成效,把学科的建设水平体现出来,把学科的潜力挖掘出来;通过学科评估,着眼于长远建设,进行自我诊断、自我完善,推进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的优化,加强学科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三、参评学科

学科评估是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相近学科同时参评”的规则,确定我校参评学科,具体学科名单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

四、主要举措

为保障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在充分总结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学校明确了完善评估工作组织保障、加强评估工作技术支持、明确评估工作时间规划等三项主要工作举措。

(一)完善评估工作组织保障

建立学校学院“两级四层”的评估工作组织保障体系,由学位办公室负责全校学科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支持、政策解答系统填报等工作。

1.成立吉林大学第五轮学科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姜治莹  

成员:蔡  郑伟涛  冯正玉  王利锋  王玉柱

   赵国庆   铁  蔡立东  赵宏伟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学科评估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与工作方案制定等;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协调人,负责学校评估过程中重要事项的沟通协调;其他分管校领导负责“联系学院”评估过程中相关事项的指导与沟通协调,共同落实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

2.成立吉林大学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小组

长:郑伟涛

副组长:孙俊奇  王庆丰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教务处、科研院、社会科学处、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实验室管理处、校友和基金工作办公室、学生就业创业与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国际教育学院、校团委等。

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位办公室,负责全校学科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政策解答系统填报等;其他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学科评估工作的开展,负责为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供评估中所需的数据、材料等支撑。

3.成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领导小

组长:院长、书记

成员:院级党政班子成员

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科评估工作实行院级领导小组负责制,党政同责,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4.成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项工作组

对应四个一级指标体系,各培养单位成立“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四个指标体系任务的落实和评估过程中与在校生、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等的沟通联络,各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其他专项工作组。每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一名负责人和人员构成。院级领导小组和四个专项工作组人员名单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说明:同一学位授权点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研究生培养单位建设的,由指定的牵头单位负责该学位授权点的评估材料组织,相关培养单位积极配合;地学部、白求恩医学部等需根据工作实际成立学部层面的学科评估工作组织机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估过程中各阶段上报材料的审核与把关

(二)加强评估工作技术支持

1.系统开展评估政策解答。紧扣学科评估改革思路,深入解读《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系统分析《第五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面向参评学科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2.做好《简况表》填报工作的指导。学位办公室指导各培养单位按照本学科《简况表》的要求,做好客观数据的汇总和主观材料的撰写。客观数据要全面、真实、准确的数据。信息采集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主观材料的撰写和论证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流畅优美。

3.做好系统填报工作的指导。第五轮学科评估数据填报平台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提供核查、比对、提示等功能,学位办公室将指派专人对各学科评估工作参与人员进行系统填报指导,保证各学科完成系统填报和数据校验,从操作层面保障学科评估工作顺利实施。

4.完善填报材料审核把关。为保障学科评估申报材料质量,提升材料撰写水平,学校将组建第五轮学科评估材料审核专家组,对重点学科的填报材料进行把关。

(三)明确评估工作时间规划

根据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安排,制定我校学科评估工作时间表,详细设置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五、工作程序

根据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学位办公室将我校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分为开展前期准备、进行系统填报、进行数据公示、完成反馈复核、科学运用结果等5个环节。

(一)前期准备阶段11月11日至12月9日,共28天)

学校发布《开展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各学院、各学科完成第五轮学科评估前期准备工作:

11月11日至17日,各参评学科制定本学科《第五轮学科评估方案》,并明确职责分工。

12月9日前,各参评学科完成本学科《第五轮学科评估简况表》的填写工作。同时,完成问卷调查对象、境外同行专家信息的采集。

(二)系统填报阶段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15日,共36天)

12月10日至20日,学位办公室组织各参评学科完成数据的系统填报,并负责该阶段的政策解答、技术支持、系统填报。

12月21日至12月27日,学位办公室完成学校整体数据核查工作,包括:材料形式审查、信息逻辑检查、公共数据比对、证明材料核查、重复数据筛查、学科归属分析等内容。

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组织第五轮学科评估材料审核把关专家组对重点学科的评估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反馈专家组意见;对于分歧较大的报学校第五轮学科评估领导小组裁定

1月5日至1月12日,各参评学科进行材料优化,并再次提交系统。

1月13日至15日,学校对整体数据进行第二次整体数据核查,并提交我校最终数据。

说明:前期准备和系统填报时间安排将根据评估工作具体开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数据公示阶段。

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评估信息进行网上公示,由参评单位相互监督并提出异议。

(四)反馈复核阶段。

接收并回复学位中心信息核查和信息公示中发现的存疑问题

(五)结果发布阶段

学位中心分类分档发布总体评估结果,探索提供多维度评估结果。学校将根据评估结果形成《吉林大学第五轮学科评估分析报告》和各参评学科《第五轮学科评估分析报告》,结合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专项评估等工作,为学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提供有力参考。

六、工作要求

学科评估是关系到学校社会声誉和学科长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科进行自我诊断、自我优化、自我提高的重要手段学校将把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纳入对学院和院班子的年度考核之中,合理运用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推进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的优化。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从学校大局和全局出发,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把评估每个环节的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人:孙曙光  郝爽

联系电话:86167679  85166342

电子邮箱:haoshuang@jlu.edu.cn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