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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第四届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11 点击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博士研究生安心科研,激励博士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校设立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作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补充。根据《吉林大学博士生求实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工字〔2022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吉林大学第四届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一等奖:20人,奖励标准:3万元/人;

二等奖:20人,奖励标准:2万元/人;

三等奖:100人,奖励标准:1万元/人。

三、评选标准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身心健康,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六)参评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

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培养单位初评

由培养单位根据《吉林大学第四届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初评,推荐名额超过2人(含2人)的培养单位将初评结果排序上报,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审核评选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每个培养单位推荐的第1名候选人,分人文与社科学部和理、工、农、医、地与信息学部两组进行答辩评审。人文与社科学部评选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4名;理、工、农、医、地、信息学部评选出一等奖16名、二等奖16名,其余100名候选人认定为三等奖。

4.学校公示

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表彰奖励

学校将为获奖的博士研究生颁发获奖证书并发放奖学金。

五、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1024(星期五)16:30前报送下列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如下: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3)。

电子版材料如下: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PDF版;

2.《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版。

六、相关要求

1.同一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求实奖学金不可兼得,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可以空缺。

2.已用于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求实奖学金且获奖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联系人:姜鹏

办公电话:0431-85166995

办公邮箱:jpeng@jlu.edu.cn

办公地点:鼎新楼A445办公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