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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日期:2023-09-20 点击数: 来源: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白  刚

副主任委员:赵     

          员:晋运锋  董运生  李晓玲  董才生  李艳艳  张彦彦  高玉林  傅瑜慧    

二、评选对象

2021级、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

、评选条件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

1.休学、推迟毕业、课程未结束期间出国、出境交流;

2.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3.学制年限内课程出现不及格或未按规定修满课程;

4.学费、住宿费欠缴;

5.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比例名额分配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班级研究生总数的5%(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新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班级参加评选),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班级研究生总数的13%。

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班级研究生总数的10%。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校级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院级比例视每年申报情况待定。


五、评分标准

按照学生在评选年度的思想品德、科研学术、日常表现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哲学社会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表》。

六、评选程序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党支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学生代表组成;

2.学生自主申报并填写《哲学社会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佐证材料明细表》,根据赋分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班级评选工作小组进行初评,按照得分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获人选名单;

4.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人选名单上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核,学院将评选结果进行院内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成员由党委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2.学生自主申报;

3.申报人员进行述职,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述职情况确定人选;

4.学院将评选结果进行院内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七、时间安排

9月14日—15日,成立班级评选工作小组,学院召开评奖评优工作布置会;

9月16日—19日,自主申报优秀奖学金评选的同学将佐证明细表及相应佐证材料提交给班级评选工作小组;自主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同学将申报表提交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9月20日—22日,班级评选工作小组进行初评,确定拟获人选;

9月23日—25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对各班上报人选进行审核;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进行述职,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述职情况确定拟获人选;

9月26日—28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10月7日—8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或荣誉称号管理)—奖学金申请(或荣誉称号申请)等相关奖项申请栏进行申报。

10月9日—10日,学院审核、打印表格签署意见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