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院字﹝2023﹞2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和“十四五”规划建设要求,持续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加快推进行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育成果培育工作。
一、培育目标
继承和发扬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优良传统,总结凝练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特色与优势,遴选一批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教学成果,通过科学指导及重点提升,培育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示范性强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力争实现校级、省级、国家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新突破。
二、培育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以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关键作用,扎根中国大地培养研究生。
2.坚持服务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坚持质量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有利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4.坚持追求卓越。在培养机制上有重大改革,在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培养模式上有重大创新,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有利于全面提升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
三、申报要求
1.研究生教学成果能够反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研究生会议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2.研究生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3.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有一定的实施基础和保障条件。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良好的思政素质与职业道德、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主持并直接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5.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培育类型及经费资助
1.项目分为委托培育项目、重点培育项目和一般培育项目,培育周期为2年。
委托培育项目:学校在“双一流”国家指定建设学科和学校自主建设学科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委托开展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
重点培育项目和一般培育项目: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培养单位申报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类型。
2.委托培育项目资助经费5万/年,重点培育项目资助经费3万/年,一般培育项目自筹经费。学校建立培育项目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根据中期考核结果进行项目类型以及经费资助额度调整。
五、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遵循“提前谋划、尽早启动、全面整合、重点培育”的原则,做好组织和策划工作。
1.确定选题。各单位要统筹规划,认真梳理、整合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形成的优势和特色,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选题。
2.调研学习。各单位及项目团队要广泛开展高校调研,积极参加学校教学成果培育相关的培训学习。
3.组建团队。各项目要组建一支梯队合理、分工明确的高水平教师团队。项目组成员应直接参与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形成合力。鼓励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业、科研院所、研究生工作站等联合攻关,但须以吉林大学为牵头单位。
4.制订方案。各项目团队制订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工作进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设立指标性建设任务及目标。
5.材料梳理。各项目团队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等方面进行反复修改凝练,挖掘内涵,提炼解决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举措和应用中的亮点,锤炼语言表达,做好成果申报材料的梳理与升华,形成可供借鉴的新模式。
6.宣传推广。注重成果在校内外的推广应用,通过发表高水平论文、组织承办与成果有关的研讨会、组织学生参加高水平竞赛、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等方式,增强教学成果的影响力。
六、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人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报送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经培养单位审核确认推荐名单。每个培养单位择优推荐培育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不含委托培育项目)。
2.请研究生秘书于8月22日前将《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上传至“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平台”(https://jlupy.jlu.edu.cn/Teacher/register)。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8月25日前在“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平台”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文本及附件。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申报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联系人:郝永亮
联系电话:85168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