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信息 > 正文

关于申报2017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7-12-04 点击数: 来源:

校社科字〔2017〕7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吉林省社科基金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7〕11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扎实做好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重大实践、重大前沿问题的研究阐释,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更好服务吉林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更好服务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注重把十九大精神和吉林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紧密结合起来进行重点选题研究。

二、立项种类、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本次立项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归属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类。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拟定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确定的申报题目应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

    本次专项课题立项数量拟定20项左右,根据实际申报选题数量、论证质量和评审情况具体确定立项数量。

每项课题拟资助研究经费3.5万元。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本次立项的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论文。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6个月,即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为3万字左右的综合报告和3000字的成果提要。论文研究期限为1年,即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为至少1篇项目负责人署名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正在承担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本次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

    五、申报办法及申报时间

    1. 申报人下载填写2017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活页》(附件3)一式6份。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不得使用旧版本《申报书》及《活页》,违者按作废材料处理。

    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活页》、申报一览表(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66199

    电子邮箱: pengjing@jlu.edu.cn

 

附件:

1.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选题指南

  2. 2017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3. 2017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活页》

     4. 2017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5. 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