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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细则

日期:2017-11-01 点击数: 来源: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寓安全卫生检查工作,根据《吉林大学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基本标准(暂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室内卫生

   1.地面洁净,无污迹、无垃圾;

   2.墙面无蛛网、无灰尘;

   3.床底、家具整洁,无蛛网、无灰尘;

   4.门窗洁净,玻璃明亮;

   5.空气清新、无异味。

  二、内务整理

   1.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2.床上用品、被褥等洁净整齐;

   3.不随意挂放衣物等物品;

   4.室内装饰文明、健康。

  三、安全防火

   1.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2.无私拉乱接现象;

   3.公寓楼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使用大功率等电器;

   4.禁止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四、行为管理

   1.遵守作息时间,不妨碍他人正常休息;

   2.无赌博、酗酒等不文明行为;

   3.禁止夜不归宿、留宿外人;

   4.禁止私自更换门锁、调换寝室和床位;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宠物。

  五、整体布置

   1.房间布置舒适整洁,特色鲜明;

   2.寝室成员文明、和谐。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