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哲学社会学院关于2019年度金龙鱼奖学金评选办法

日期:2019-10-08 点击数: 来源:


一、成立评审小组

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616号),现将金龙鱼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公示。

金龙鱼奖学金评审小组:

 长:赵  洁(主管本科生工作副书记)

 员:刘  畅(学工办主任)、于士博(辅导员)、魏东平(学号:01160426)、周玥含(学号:01160509)、颜梓良(学号:01170133)、赵明晗(学号:01160125

 

二、评审流程

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评选、推荐——学院公示——学工部审核、报设奖单位确认——学校公示——颁奖仪式、奖学金证书及奖金发放。

 

三、评选条件

1.申请“金龙鱼奖学金”的学生应该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有良好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3)综合素质高,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

4)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要求参评学生上一学年专业排名在前40%

52019年度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与“金龙鱼奖学金”的申请或评选: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者;

2)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原则上以书面处分通知为准);

3)在参评学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单科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4)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成绩、假证明者;

5)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金龙鱼基金会认为其他不适宜获得奖学金的情况。

 

 

公示时间:2019108日至1014

系 人:刘 畅、于士博

办公地点:东荣大厦A905

联系电话:85166070

箱:yushibo@jlu.edu.cn

 

 

                          哲学社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