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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管理的通知

日期:2009-04-28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加强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管理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09-4-28 11:38:33 字号:

校教字〔2009〕35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教学实验室设备类项目建设,是确保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立项管理,充分发挥我校本科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投资效益,切实保障本科实验教学需求,现将立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条件

申报项目拟建设的实验室,应是经学校批准成立的、承担本科实验教学的实验室。申报项目以满足当前实验教学需要为依据,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所购置仪器设备必须为本科实验教学需要。申报项目包括自制实验平台建设。

二、申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申报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须经申报单位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小组论证后申报,提交《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立项申报书》。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小组由本科教学主管院长(主任)、实验室工作主管院长(主任)、学科带头人、技术专家组成。各单位应按照实施学分制和实验教学改革及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建设规划,依照本科实验教学大纲进行建设项目论证,科学提出申报项目设备需求。

《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及项目组成员情况;2.拟购置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台件数,参考厂家与询价,经费需求及本单位配套投入计划;3.校内现有同类设备情况;4.建设目的和预期目标;5.实验教学改革计划;6.项目实施条件;7.实验室开放计划;8.投资效率分析;9.学院论证及领导审批意见。

三、项目审批与管理

对各单位申报的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前期论证进行可行性和合理性评定,做出结论性意见。教务处根据年度经费额度、学校教学发展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批准的设备类建设项目应在两个月内完成采购任务。自制实验平台项目三个月内完成制作与试验。预采购的仪器设备名称应符合申报书中所列的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相近。擅自更改设备内容或逾期不采购的项目,将停止执行,取消立项。

四、项目建设的效益评估

自制实验平台须通过学校专家组鉴定验收方可结题、投入实验教学。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执行完毕要进行建设效益评估。评估工作每年一次,采取学院自评与学校评估相结合。评估内容为实验开出情况、实验教学效果、仪器利用率、功能开发与实验方法创新、维护与管理、仪器设备运行状况等。

附件一:吉林大学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二:吉林大学教学实验室自制实验平台项目结题鉴定书

附件三:吉林大学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建设效益评估表

教 务 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吉林大学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2. 吉林大学教学实验室自制实验平台项目结题鉴定书.doc
  3. 吉林大学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建设效益评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