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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订《哲学社会学院人才选聘工作条例》

日期:2009-03-02 点击数: 来源:

新学期伊始,按照学校2009年“人才年”实施方案和《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学院人才队伍,提高学院人才队伍素质,哲学社会学院于2月24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人才选聘与学术队伍建设。

会议决定成立学院“人才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制订和实施学院学术和人才队伍的计划、标准和各项人才政策。会议经过民主讨论,通过了《哲学社会学院人才选聘工作条例》,决定以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面向海内外,选聘学院所急需的、能切实推动学院发展的人才。《选聘工作条例》对人才选聘的组织机构、人才选聘条件、选聘方式、选聘工作程序及学校限额使用等都做了详细规定,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条例具体内容见“管理制度”中“人事管理”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