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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审核部分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的通知

日期:2014-04-15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学期拟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提交及培养单位的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学位办公室在对已通过培养单位答辩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审核时发现,部分申请者尚未达到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的要求。学位办对这部分申请者未予审核或已做出“未通过”处理。鉴于部分申请者学术成果的出版时间为4-6月份,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对该部分申请者重新进行审核,对确定为答辩前可以将成果刊出的人员进行统计,并填写《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该部分人员须在答辩前持正式出版物原件到学位办领取答辩表决票。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在4月底前将《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上交学位办。学位办公室在收到《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后对所涉及人员做出先行审核通过处理,以确保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查,保证我校博士学位授予质量。

联 系 人: 高 娜

联系电话:85166342

附件: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

学位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

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