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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

日期:2009-04-22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关于做好200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09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本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0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三)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四)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一)成立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0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在学院的高职教师中选择办事公正、大公无私,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同时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5个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要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初试总分不低于20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不低于55分。

(二)符合吉林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须提交材料

1、2009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

3、往届考生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硕士学位论文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

4、复试费: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4月29日8:30-11:00在哲学社会学院会议室(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908室)。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符者。

(4)未达到与《吉林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条件者。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到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医院体检。体检前要求空腹、禁食水,体检时要求带一张小二寸彩色照片和体检费55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安排:4月29日全天

五、复试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或实践能力测试应包括对本专业的认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本学科的最新动态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含外语听说测试)、应变能力及综合思维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二)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口试的形式。

(三)复试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四)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4月30日8:30,地点:哲学社会学院会议室

六、录取

(一)参加复试并且复试合格者在招生计划内按总成绩顺序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七、各位考生应经常浏览哲学社会学院主页(http://zsy.jlu.edu.cn),所有信息均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调档、入学等,后果自负。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