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通过今年上半年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请于4月10日前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填写。
以下表格必须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不得使用油笔或浅蓝色笔填写。
个人简历:从高中毕业后写起(不含高中),以时间为序,既包括学习经历,也包括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后面的职务或职称写“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
指导教师教师推荐意见:由导师填写,“同意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签字,时间写2009年3月30日。
培养单位推荐意见和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不要填写
由导师填写并签名,时间必须写在2009年4月30日之前。
非学生本人填写,不签名。可由班长等学生干部以哲学社会学院党委的名义对该生的政治思想做鉴定。要写清该生对“法轮功”的态度,党员学生要写清在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表现。
必须用黑色笔填写,负责人签名不要写,时间写2009年5月5日之前。
以上表格必须在2009年5月5日前返回研究生办公室,否则将不能参加答辩。